推荐

深圳公共用地立柱广告牌今后全部进行拍卖
时间:2013-4-12 14:30:47,点击:0

原标题:深圳公共用地立柱广告牌今后全部进行拍卖

▲拍卖会现场竞价激烈。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丁庆林 摄

这块位于深南大道香蜜湖立交桥的广告牌以1645万元拍卖价成为“标王”。

这块位于深南大道香蜜湖立交桥的广告牌以1645万元拍卖价成为“标王”。

▼拍得四块广告牌的深圳某公司代表吕女士被记者围住采访。深圳特区报记者 丁庆林 摄

▼拍得四块广告牌的深圳某公司代表吕女士被记者围住采访。深圳特区报记者 丁庆林 摄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湛

当市民惊呼深南大道香蜜湖立交桥广告牌以1645万元拍卖价成为户外广告“标王”时,这一刻起深圳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拍卖工作悄然走进“全面推行”时代。

从5年前首次拍卖起拍价30万,到这次起拍价545万,从5年前“标王”710万,到如今“标王”1645万,深圳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拍卖工作栉风沐雨,让市民深深感受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巨大魅力。昨天,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初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今后深圳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将全部进行拍卖,一块都不能审批。

抬高起拍价“门槛” 确保广告牌不被贱卖

这次活动,是今年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使用权拍卖的“第一波”,深南大道5块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拍得7160万元,平均价格1432万元,最高一块拍得1645万元,如此高价,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经过5年的探索,深圳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使用权拍卖工作变得更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场配置资源,产生的是巨大经济效益。

此次起拍价为何定为545万元?对此,市城管局副局长刘初汉进行了“解密”。他说,2007年,我市首次公开拍卖6个公共用地设置户外广告使用权,当时起拍价是根据占用城市绿地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为30万元。5年过去了,这个价格显然“落后”。为了体现广告牌的真实价值,市城管局与市纪委商研,最终确定以2007年拍卖的6块立柱广告牌的平均成交价格545万元,作为这次拍卖的起拍价。

“545万元的起拍价,是科学的定价,设定的是合理门槛,确保了广告牌的使用权不被贱卖。”

在合理抬高起拍价“门槛”的同时,拍卖工作同时降低了竞投企业的“门槛”,为了提高企业参与度,深圳不但没有设定企业的资格限制,同时延长公告期。从2007年的半个月延长至如今的1个月,同时在市城管局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各大媒体充分发布公告,使更多的企业了解和知晓拍卖信息。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此次拍卖的5块广告牌都在深南大道上,属于深圳最优质的广告资源,再加上“准入”的低门槛,公示一个月,网上信息点击率超一万人次,下载表格达一千人次,最后20家企业踊跃报名竞投。

原特区内公共用地立柱广告牌进入“拍卖时代”

曾几何时,户外广告使用权靠的是领导“大笔一挥”,占用公共用地的户外广告通过审批方式无偿得到,公平难以体现。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5年多来,深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记者了解到,2006年,市政府对户外广告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取消原来城管、交警、规划国土和市场监管部门四家联审制度,授权市城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审批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登记管理。2007年,我市首次拍卖公共用地设置户外广告使用权,6个立柱广告5年使用权拍得3265万。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处副处长何涛告诉记者,经过认真的调查摸底,已统计出原特区内共有69块占用公共用地的户外立柱广告牌,广告牌主要集中在深南大道、滨海大道和北环大道。目前,我市已编制好占用公共用地的户外立柱广告牌的规划布点,原特区内将拆除20块广告牌,保留49块占用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从今年起,我市将全面推行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的户外广告牌公开拍卖。

“此次拍卖,标志着公共用地户外广告拍卖工作正式全面推行并进行常态化,今后深圳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一块都不能审批!”刘初汉说,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将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特别是晾晒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下,使得所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竞拍取得,这种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代替审批制度,无疑是廉政建设和权力监督的有力探索。实现了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效创新,开创了城市公共设施资源有偿使用的有益试验。

5年过渡期届满 政府逐一收回使用权

记者了解到,2006年《深圳市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拍卖管理若干规定》出台,明确公共用地范围的户外广告必须进行公开拍卖,同时对原经审批的立柱广告给予五年的过渡期。这次进行拍卖的5块立柱广告牌就是过渡期满收回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开始,原特区内公共用地立柱广告牌的过渡期陆续届满,政府将逐一收回使用权,并将其中30块列入拍卖计划。

“广告牌的拍卖不能有半点瑕疵,必须要‘一清两白’,因此当中蕴含着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完成。”何涛对记者说,由于早期立柱广告的设施由原广告公司所有,涉及产权移交问题,产权移交又涉及设施评估单位的确定、价格的确定、设施代管移交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和程序。为此,此次拍卖与2007年新规划点位的拍卖相比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程序要更加复杂。为确保拍卖工作顺利开展,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完成了设施现值评估等诸多程序,保证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属政府所有。

“此次拍卖标志着转型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出让机制转型顺利完成。”谈及另一层意义,何涛这样说道。

今后公益广告将纳入常态化管理

这次深南大道上户外广告“标王”的诞生,让社会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深圳的户外立柱广告牌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的拍卖工作上。在全面推行公共用地户外广告牌拍卖的道路上,深圳还将进行哪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公益广告管理、统一拍卖平台打造、广告牌的科技含量等工作,将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刘初汉强调说。

据介绍,今后公益广告将纳入常态化管理。原特区内期满收回的立柱广告牌中保留一部分专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同时出让的立柱广告牌也有公益广告发布的免费时段,这是户外广告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助于缓解我市公益广告载体严重缺乏的问题。随着今后公共用地户外广告牌的不断拍出和收回,公益广告阵地也必将不断壮大。

同时,全市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也将纳入统一标准、同台拍卖。市城管局将尽快牵头启动原特区外6区占用公共用地户外立柱广告牌的拍卖工作,并制定相关计划和实施细则,将全市占用公共用地的户外广告纳入统一的拍卖平台,拍卖所得进区财政账户,兼顾和调动各区积极参与,分期分批组织推进拍卖工作。

此外,深圳将不断提升户外广告设施的品质品位和科技含量。在今后的户外广告管理过程中,鼓励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尽可能采用低耗环保、简洁美观的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水平。

打印】【关闭
   

崇明  崇明电影网  崇明商家网